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2012-2013学年度校务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指示,和市教委津教办[2013]146号文件要求,现将天津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2-2013学年度,天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我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序展开,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落实实施《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各单位沟通协调渠道畅通,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 主动公开情况
我院通过学院网站、校报、简报、广播、教职员工会议、学生会议以及纸质文件等形式向内部和社会发布信息。本学年学院主动公开发布文件479份,各部门主动公开发布文件120份。
招生信息: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学院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招生简章;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为提高我院艺术教育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符合我院艺术特长生招生标准,并与我院签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市二本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减免50%;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减免40%。;艺术特长生经我院录取后,满足报考专业第一志愿要求。
学院严防违规事件发生,设置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未发现有违规情况。
财务信息:我院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津价费【2005】287号文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3】449号文件精神,以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为原则,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明确学费、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部公示,增强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方式采用公示和电话查询。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2012-2013学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认可。
(五) 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无
(六) 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进一步细化校务公开工作管理,明确分工,以增强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强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以推进各部门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做到及时准确更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发挥意见箱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