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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教学院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成立学院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统筹推进学风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