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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公布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数:

市教委关于公布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

结果的通知

津教高函[2021] 35号

有关高校: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1]23号)部署,经学校自查、学校之间互查,对我市16 所高校的29个本科新专业从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了专业建设评估。经市教委审核,29个本科新专业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各学校要对新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不断加大教学投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加快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办出特色,特别是通过学校互查评估,互相学习借鉴,并通过本次新专业建设评估审核,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找出存在差距,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