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公布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
结果的通知
津教高函[2021] 35号
有关高校: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1]23号)部署,经学校自查、学校之间互查,对我市16 所高校的29个本科新专业从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了专业建设评估。经市教委审核,29个本科新专业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各学校要对新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不断加大教学投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加快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办出特色,特别是通过学校互查评估,互相学习借鉴,并通过本次新专业建设评估审核,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找出存在差距,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02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