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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公布2021年本科新专业评估
结果的通知
津教高函[2023] 34号
有关高校: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20号)部署,市教委组织专家对我市15所高校的40个本科新专业进行了专业建设评估和学位授权审核。经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了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2023年12月25日